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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郵電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本科生校內轉專業實施細則

作者:閱讀次數:次 日期:2018年01月24日

北京郵電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本科生校內轉專業實施細則


    凭据《北京郵電大學本科生校內轉專業辦法》(校教發[201713號),結合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以下簡稱學院”)學生培養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請條件

切合《北京郵電大學本科生校內轉專業辦法》中規定的轉專業條件的學生

二、轉出規定及法式

1、學生申請轉入外院的,學院不做限制,學院本科教務科協助學生辦理轉專業申請表。

2、學院不接收已轉出學生(已被其他轉入學院接收)要求轉回原專業的申請。

三、轉入規定及法式

1、學院建设由7名教授組成的轉專業考核委員會,負責確定考核方式、面試名單和擬接收的轉專業學生名單。學院第二學期接收轉專業人數上限爲50人。學院第三學期接收轉專業人數上限爲10人。

2、學生報名

學院本科教務科在學生在校期間的第二學期和第三學期的第1周接受轉專業學生報名,學生凭据學校教務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並應提交一份成績單原件本科教務科,學院審核後確定參加考核名單。

3、考核

1)通過學院審核的申請人將參加學院組織的機試、筆試和面試,機試主要考核學生的計算機編程能力,筆試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學院將綜合考慮機試筆試以及學生的學習成績,確定面試名單排名原專業前5%的學生,可免機試和筆試。

  2)由學院組織教學專家組成面試小組,每個面試小組由不少于3名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專家組成;每個面試小組內的面試學生名單隨機産生;面試內容包罗申請人的專業知識、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

     4、確定接收學生名單

 面試結束後立即召開考核專家會,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名單經考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學院主管教學副院長簽字後確定最終接收名單。

5、公示和上報

確定後的接收名單將在院內進行不少于5事情日的公示,同時上報校教務處公示結束後無異議的學生接收進入我院學習。

四、其他規定

     1、學院凭据大類進行學生培養,轉入學生編入同年級或低年級相應的班級學習,學習專業的確定須服從學院的相關規定;

     2轉入學生的學分認定由轉專業考核委員會負責。原則如下:

(1) 轉入學生在所修讀的原專業課程,若課程名稱及學分我院相關專業要求完全相同,成績學分直接認定;若課程名稱相近、學分相同,則由轉專業考核委員會評估是否可替代本專業相關課程;

(2) 轉入學生所修讀的原專業課程,若課程名稱相同但學分較低的課程可根據實際情況補修

(3) 轉入學生在原專業未修讀的課程需要補修;

(4) 轉入學生原專業所學課程如非我院相關專業培養方案所要求的,已取得的學分計入任選課類別。

(5) 所有補修的課程在第四學期結束前完成補修。

 

實施細則于20181月修訂,經學院黨政聯席會通過後實施。學院本科教務科負責解釋

 

                                        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