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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郵電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本科生校內轉專業實施細則

作者:閱讀次數:次 日期:2018年01月24日

北京郵電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本科生校內轉專業實施細則


    凭据《北京邮电大學本科生校內轉專業措施》(校教发[201713号),结合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以下简称學院”)學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請條件

切合《北京邮电大學本科生校內轉專業措施》中規定的轉專業條件的學生

二、轉出規定及法式

1、學生申请转入外院的,學院不做限制,學院本科教務科協助學生辦理轉專業申請表。

2、學院不接收已转出學生(已被其他转入學院接收)要求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三、轉入規定及法式

1、學院建设由7名教授组成的转专业考核委員會,負責确定考核方式、面試名單和拟接收的转专业學生名單。學院第二學期接收轉專業人數上限爲50人。學院第三學期接收轉專業人數上限爲10人。

2、學生報名

學院本科教務科在學生在校期间的第二學期和第三學期的第1周接受轉專業學生報名,學生凭据學校教務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並應提交一份成績單原件本科教務科,學院審核后确定加入考核名單。

3、考核

1)通过學院審核的申请人將參加學院组织的機試、筆試和面試,機試主要考核學生的盘算机编程能力,筆試考核學生的综合素质學院將综合考虑機試筆試以及學生的學习结果,确定面試名單排名原專業前5%的學生,可免機試和筆試。

  2)由學院组织教學专家组成面試小組,每個面試小組由不少于3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每個面試小組內的面試學生名單随机发生;面試内容包罗申請人的專業知識、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

     4、确定接收學生名單

 面試結束後立即召開考核專家會,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名單经考核委員會審核通过,學院主管教學副院长簽字後確定最終接收名單。

5、公示和上報

確定後的接收名單將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事情日的公示,同时上报校教务處公示結束後無異議的學生接收進入我院學习。

四、其他規定

     1、學院凭据大类进行學生培养,转入學生编入同年级或低年级相应的班级學习,學习专业简直定須听从學院的相关划定;

     2转入學生的學分认定由转专业考核委員會負責。原則如下:

(1) 转入學生在所修读的原专业课程,若课程名称及學分我院相關專業要求完全相同,成績學分直接認定;若课程名称相近、學分相同,则由转专业考核委員會评估是否可替代本专业相关课程;

(2) 转入學生所修读的原专业课程,若课程名称相同但學分较低的課程可凭据实际情况补修

(3) 转入學生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課程需要补修;

(4) 转入學生原专业所學课程如非我院相關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已取得的學分计入任选课类别。

(5) 所有補修的課程在第四學期結束前完成补修。

 

實施細則于20181月修订,经學院党政联席会通事后實施。學院本科教務科負責解释

 

                                        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