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郵電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本科生校內轉專業實施細則
凭据《北京邮电大學本科生校內轉專業措施》(校教发[2017]13号),结合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以下简称“學院”)學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請條件
切合《北京邮电大學本科生校內轉專業措施》中規定的轉專業條件的學生。
二、轉出規定及法式
1、學生申请转入外院的,學院不做限制,學院本科教務科協助學生辦理轉專業申請表。
2、學院不接收已转出學生(已被其他转入學院接收)要求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三、轉入規定及法式
1、學院建设由7名教授组成的转专业考核委員會,負責确定考核方式、面試名單和拟接收的转专业學生名單。學院第二學期接收轉專業人數上限爲50人。學院第三學期接收轉專業人數上限爲10人。
2、學生報名
學院本科教務科在學生在校期间的第二學期和第三學期的第1周接受轉專業學生報名,學生凭据學校教務處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並應提交一份成績單原件至學院本科教務科,學院審核后确定加入考核名單。
3、考核
(1)通过學院審核的申请人將參加學院组织的機試、筆試和面試,機試主要考核學生的盘算机编程能力,筆試考核學生的综合素质。學院將综合考虑機試、筆試以及學生的學习结果,确定面試名單。排名原專業前5%的學生,可免機試和筆試。
(2)由學院组织教學专家组成面試小組,每個面試小組由不少于3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每個面試小組內的面試學生名單随机发生;面試内容包罗申請人的專業知識、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
4、确定接收學生名單
面試結束後立即召開考核專家會,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名單经考核委員會審核通过,學院主管教學副院长簽字後確定最終接收名單。
5、公示和上報
確定後的接收名單將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個事情日的公示,同时上报校教务處。公示結束後無異議的學生將接收進入我院學习。
四、其他規定
1、學院凭据大类进行學生培养,转入學生编入同年级或低一年级相应的班级學习,學习专业简直定須听从學院的相关划定;
2、转入學生的學分认定由转专业考核委員會負責。原則如下:
(1) 转入學生在所修读的原专业课程,若课程名称及學分與我院相關專業要求完全相同,成績、學分可直接認定;若课程名称相近、學分相同,则由转专业考核委員會评估是否可替代本专业相关课程;
(2) 转入學生所修读的原专业课程,若课程名称相同但學分较低的課程可凭据实际情况补修;
(3) 转入學生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課程需要补修;
(4) 转入學生原专业所學课程如非我院相關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已取得的學分计入任选课类别。
(5) 所有補修的課程須在第四學期結束前完成补修。
本實施細則于2018年1月修订,经學院党政联席会通事后實施。由學院本科教務科負責解释。
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