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概況

重要通告

當前位置: 當前位置: 首頁 -> 學院概況 -> 重要通告 -> 正文

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的實施辦法

作者:閱讀次數:次 日期:2019年08月28日

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的實施辦法

爲進一步完善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事情,公正、公正地選拔和推薦優秀學生,根據《北京郵電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治理規定》(校教發【201785號)並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自我院2016級本科生開始執行:

一、推薦免試研究生的範圍

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範圍爲我院應屆畢業的普通全日制優秀本科生。

二、推薦免試研究生的基本條件

以當年學校的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有關辦法執行。

三、推薦原則及辦法

1. 學院根據學生的最終綜合成績所確定的順序,確定獲得推免資格的序次。

2. 最終綜合成績計算要领如下:

最終綜合成績 = 本科生前三年綜合素質測評總積分 + 創新實踐活動加分;

其中,本科生前三年綜合素質測評總積分(满分100分) = 前三年智育成績學分積*90% + 前三年德育成績平均分*10%

創新實踐活動加分規則見附件。

四、推薦免試研究生的事情流程

1. 學院根據校教務處推薦免試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時間開展推免事情。行政保研、支教保研的實施細則依照學生事務治理處、校團委相關規定。

2. 學院建设推薦免試研究生事情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推免領導小組),負責制定並解釋學院相關政策。

3. 所有申請推免資格的學生,須向學院提交申請,填寫《北京郵電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推免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同時提供相關證明质料上交學院。

4. 創新實踐活動加分的認定根據校教務處提供的獲獎結果爲依據,由學院本科生教務科解釋執行。

5. 凭据最終綜合成績确定的排名,经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全院规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获得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6. 排名靠前者如放棄推免資格,則該名額可自動順延至排名靠後者;對于放棄推免資格的學生,須本人到學院本科生教務科簽訂書面放棄資格申請。

7. 最終的推免資格以校教務處宣布的名單爲准。

五、有關治理事項

已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在正式入學前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所獲推免資格:

1)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爲的;

2)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被追究执法責任的;

3)因故休學或停學的;

4)本科畢業時不能獲得學士學位的。

本辦法由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制定並負責解釋。

 北京郵電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98